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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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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9:4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
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27日

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
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总体方案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全市工业设计水平,促进对外交流,以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13年7―11月共同举办“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为办好此次大赛,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13中国(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以下简称“长江杯”大奖赛)。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11月。
三、活动主题
设计创新  引领转型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工业设计协会、重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创意办、南岸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台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国税局、英国威尔士政府、比利时安特卫普省政府、国际设计协会(IDA)、韩国产业设计协会、台湾商业总会、香港创意产业及科技创新委员会、重庆工业设计协会、重庆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合作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英国威尔士国家产品设计研发中心、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联盟、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深圳市设计联合会、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工商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理工大学。
(二)组委会。
成立“长江杯”大奖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活动的整体安排与组织管理,对活动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检查。
名誉主任:黄奇帆  市政府市长
主    任:陈和平  市政府副市长
朱  焘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
副 主 任:沐华平  市经济信息委主任
马明媛  市政协常委、经济委副主任
刘  宁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秘书长
周  波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郑向东  南岸区政府区长
组委会成员由大赛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大赛的活动安排和日常工作。市经济信息委总工程师赵刚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评审委员会。
设立“长江杯”大奖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工业设计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国际设计大赛评审专家组成。
(四)监审委员会。
设立“长江杯”大奖赛监审委员会,负责对大赛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职责分工
(一)市经济信息委、市创意办负责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及总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大赛总体方案、宣传方案、作品征集方案及相关活动方案;负责作品征集及评审工作;负责大赛嘉宾接待工作;负责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织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大赛新闻宣传工作,组织中央在渝及市内主要媒体参与宣传大赛的各项活动,协调落实户外公益广告。
(三)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大赛活动经费,并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大赛获奖作品产业化及设计企业落户等相关激励扶持政策。
(四)市教委负责组织在渝和市属各高校以及中职院校参赛,组织举办有关活动。
(五)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微型企业及旅游产品设计、生产企业参赛。
(六)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同志等重要嘉宾接待工作,并积极协助做好重要活动接待工作。
(七)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大赛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设计成果交易和转化工作。
(八)市台办负责协调台湾地区设计院校、企业、设计机构参赛。
(九)南岸区政府协助市经济信息委做好活动承办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及设计机构参赛,并制定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
六、活动安排
(一)赛制安排。
1.类别设置。本次大赛作品征集分为创造类、创意类两大类,分别评奖。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产品、家居用品、服装鞋业、玩具、产品包装、医用器械、五金建材、工业仪器、装备制造、建筑装饰、交通工具、展览展示、公共设施、工艺美术及旅游产品16个类别。
2.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评奖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经初评,入围作品进入大赛终评;终评前10名作品进行公开答辩,评出金、银、铜奖。具体奖项如下:
创造类: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2名,奖金各5万元;铜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分别颁发奖杯、证书。设入围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创意类:金奖1名,奖金5万元;银奖2名,奖金各3万元;铜奖3名,奖金各1万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分别颁发奖杯、证书。设入围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最佳团队奖各10名,颁发证书。
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举办工业设计单项赛事活动,获得单项赛事优秀奖以上奖项的作品,可直接进入大赛终评。
为保证获奖作品(或产品)质量,各类奖项名额可空缺。
(二)时间安排。
新闻发布会:2013年7月。
作品征集:2013年7―10月。
作品评审、颁奖典礼及作品展览:2013年11月。
(三)作品征集及评审。
1.参赛作品要求。
(1)创造类产品要求:
参赛内容:自2011年起,已投产并批量销售的产品。
参赛对象:国内外制造企业、高校和专业设计机构。
(2)创意类作品要求:
参赛内容:以图文(可提供模型、手板、多媒体)等方式体现的概念设计或创意设计。
参赛对象:企业、院校、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师及设计爱好者。
(3)同一件作品(或产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或个人进行申报。每一位参赛者可以申报多件作品(或产品)。往届“长江杯”大奖赛参赛作品不得重复参赛。
2.其他参赛要求。
(1)创造类。
采用在线报名的方式,登录重庆市创意产业网在线提交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指定日期在线提交产品以下信息:3张产品照片(6寸:15.2×10.2cm),产品介绍PPT,300DPI以上的产品大图片。
上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M,提交的图片和文字叙述将成为评审和展览的重要依据。通过初评入围的产品,参赛者需按组委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产品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终评。
(2)创意类。
采用在线报名的方式,登录重庆市创意产业网在线提交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指定日期在线提交作品以下信息:创意概念阐述报告(可采用PPT制作);设计制图(三视图);外观效果图一套,视图要前后45度,正侧各一(采用JPG文件格式,尽量以竖幅表现,幅面高150cm,宽90cm,显示精度200DPI);3D数字模型或视频等(不作评选要求)。
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0M,提交的图片和文字叙述将成为评审和展览的重要依据。同时,提交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通过初评入围的产品,参赛者需按组委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模型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终评。
3.评审原则。
(1)创造类:从创新程度、设计质量、工艺、材料运用、环保性、功能性、实用性、安全性、人体工学、通用设计、产品识别、品牌塑造等方面,对设计产品进行评审。
(2)创意类:从作品的需求分析、概念方向、功能应用、外观形态等创新因素,以及低碳环保、安全和可实现性等方面,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
(3)获奖作品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规模化效益及良好的市场前景。
(四)宣传报道。
“长江杯”大奖赛期间,组织国内各主流媒体全程参与报道新闻发布会、百家名企高校行及颁奖典礼等主题活动,开通“长江杯”大奖赛官方网站和微博,评选结束后发布获奖作品年鉴。
七、活动免责条款
(一)奖项颁发:所有奖励只针对参赛者,获奖者应按法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二)知识产权保护: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并自行负责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若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组委会有权使用参赛者的信息和作品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活动,如举办作品展、发布获奖产品信息及出版年鉴等。
(三)作品保险:参赛者自行负责参赛作品保险,尤其是涉及盗窃、火灾和损坏等保险事宜。
(四)作品运输:参赛者需按照组委会的通知要求自行负责参赛作品运输。
(五)奖项召回:若已获奖作品存在由于功能缺陷造成社会危害、侵犯知识产权、已作重大修改等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收回获奖标志。
(六)本赛事活动有关条款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后续工作及有关政策
(一)终评获金、银、铜奖作品落地重庆产业化生产的,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要求予以配套扶持。
(二)大赛获奖设计师以获奖作品为基础,在重庆开办微型企业创业的,优先享受50%以下企业注册资本金补助和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有关政策。
(三)大赛获奖设计师在重庆成立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设计企业且设计研发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70%以上的,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四)获奖企业以及设计师落户重庆兴办企业,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鼓励商业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为大赛终评获奖作品在重庆生产制造提供贷款支持和担保贷款业务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予以每件作品最高50万元贷款贴息扶持。
(六)建立签约设计师制度,鼓励重庆制造企业及专业设计机构与大赛参赛设计师签约。对终评获奖并在活动期间签约成功的设计师,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要求另外给予奖励。
(七)创意类金奖获奖者(团队获奖限主要设计师1名)将获得免费赴境外培训学习的机会。
(八)对获奖作品申请专利和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保护给予帮助和支持。
(九)统一组织参赛的国内高校,将获得由Autodesk公司授权的设计软件(价值100万美元)3年使用权。
(十)同一获奖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市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的各项支持政策。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大赛成果产业化。
联系单位:“长江杯”大奖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1006室
联 系 人:孙志军、袁鉴
联系电话:63897881、63898012
传    真:63898012
邮    箱:shengcc@cq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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